名稱:
新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時間:
新北市 103 學年度第 2 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自 2 月 1 日起至 3 月 31 日止受理申請
資格:
凡設籍本市的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自離職日起至提出申請未滿 6 個月且仍未就業,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者,皆可向勞工局提出申請。
內容:
公立高中職 4,000 元、私立高中職 8,000 元、公立大專院校 12,000 元、私立大專院校 25,000 元,凡符合本補助申請資格者,同一年內申請補助以一次為限。
注意事項:
比照教育部施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學費家戶所得標準,將申請人及其配偶 102 年度綜合所得總額由新臺幣 114 萬元以下,放寬為新臺幣 148 萬元以下。
承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電話:
新北市市境內 1999 或 (02)29603456 分機 6300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ubsid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