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幼兒就學補助
資格:
當年度9月2日至次年度9月1日止滿5足歲未滿6足歲之幼兒
內容:
依規定申領補助者,不得重複申領幼兒教育券或扶持五歲弱勢幼兒及早教育補助。
承辦單位:
請洽戶籍所在地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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