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稱:
- 癌症篩檢補助 - 乳房攝影檢查
- 資格:
- 乳房攝影檢查:45-69歲婦女、40-44歲二等親曾有乳癌家族史之婦女,每2年1次。
- 內容:
- 目前政府補助乳癌、子宮頸癌、大腸癌與口腔癌
- 注意事項:
- 請帶健保卡,至乳房攝影醫療機構檢查,名單見本署網站-癌症防治-主題公告-相關核可醫院名單,若需要更多訊息,請洽各地衛生局(所)。
- 網址:
- http://www.hpa.gov.tw/BHPNet/Web/HealthTopic/Topic.aspx?id=201007080002
- 承辦單位: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 電話:
- (02)2522-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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