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兒少醫療補助
時間:
100年7月1日起
資格:
三歲以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兒童、中低收入家庭兒童或少年
內容: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五條規定應自行負擔之費用、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之保險費
注意事項:
只要申請中低收入戶的經濟弱勢家庭,除了可獲得相關補助外,若家中有兒童或少年,則不需要再次提出申請,將直接可以獲得全額健保費自付額的補助。
承辦單位:
請洽戶籍所在地社會局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ubsid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