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熱水器補助
資格:
居家燃氣熱水器安裝不當,且經診斷後確有一氧化碳中毒潛勢,需遷移或更換熱水器改善者。而更換地熱水器必須包括強制排氣型燃氣熱水器、電熱水器或太陽能熱水器。

燃氣熱水安裝不當,係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 屋外型(RF式)熱水器裝設於屋內或加蓋陽臺。
(二) 半密閉自然排氣型(CF式)熱水器,未裝設或裝設錯誤之排氣管。
(三) 其他燃氣熱水器或排氣管安裝不當致有產生並蓄積一氧化碳中毒之虞者等情形。
內容:
3,000元,且每戶僅可申請一台
注意事項:
可直接就近向住家附近消防分隊提出申請,經本局派員檢視符合申請遷移或更換條件後,由民眾委託合格燃氣熱水器承裝業完成改善,並檢附相關申請表件(如補助款項領據、匯款帳戶存簿封面影本、發票或收據正本、訪視情形記錄表、竣工記錄表、燃氣熱水器承裝業證書及技術士證照(含複訓證書)、照片黏貼表影本資料等)向消防局各分隊提出申請,且經複查屬實後,每戶最高補助經費。
承辦單位:
經濟部能源局
電話:
(02)-2772-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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