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國民年金老年給付
資格:
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或曾參加國民年金保險者,於年滿65歲時,不論國保年資有幾年,均得請領老年年金給付。自符合條件(即年滿65歲)之當月起按月發給至死亡當月止。
內容:
請領老年年金給付之給付金額,如果沒有不得選擇A式的情況,則依下列A、B式計算後,擇優計給:
A式=(月投保金額X保險年資X0.65%) + 3,500元
B式=月投保金額X保險年資X1.3%
注意事項:
年滿 65 歲時接獲通知函,請於申請書上填妥申請人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統一編號、通訊地址以及匯入帳戶(金融機構帳戶或郵局帳戶請選擇一項勾填,勾選金融機構帳戶者必須是國內的帳戶),並且簽名或蓋章。在申請書指定的欄位貼妥要匯入給付之金融機構存簿封面 ( 要有戶名及帳號 ) 影本。
將前述各項書表證件以掛號直接寄到本局國民年金組或送交到本局各地辦事處收件即可。
承辦單位: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電話:
41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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