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稱:
- 金門縣父母照顧子女津貼
- 地區:
- 金門縣
- 資格:
- 照顧未滿5歲且未領取政府托育補助、未就讀於公私立幼兒園子女者;照顧未滿12歲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者;照顧者未進入就業市場並未領有報酬者。
- 內容:
- 一、照顧子女一人者,每月發給本津貼新臺幣三千元。
二、照顧子女二人者,每月發給本津貼新臺幣五千元。
三、照顧子女三人以上者,每月發給本津貼新臺幣六千元。 - 注意事項:
- 一、申請表。
二、全戶戶籍謄本。
三、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四、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照顧未滿五歲且未領取政府托育補助、未就讀於公私立幼兒園子女者免附)
五、其他相關文件。
前項申請委託他人辦理者,應填具委託書,並附具受委託者國民身分證影印本。 - 網址:
- http://www.kinmen.gov.tw/Layout/sub_B/AllInOne_Show.aspx?path=3589&guid=6f64551d-07f5-479c-8126-ca86b2296fd6&lang=zh-tw
- 承辦單位:
- 金門縣政府
- 電話:
- (082) 31-8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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