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生育補助 - 彰化縣
地區:
彰化縣
資格:
(一) 新生兒於出生後,於彰化縣(以下簡稱本縣)完成出生登記並初設戶籍者。
(二) 新生兒父母之一方目前設籍並實際居住本縣滿一年以上(以新生兒出生日期往前推算),且中途未遷出者。
(三) 未設籍本縣或設籍未滿一年之未婚婦女,其新生兒經生父認領登記,且生父符合設籍並實際居住本縣滿一年以上者。
內容:
每胎補助30,000元。部分鄉鎮有2000-10,000元不等的生育津貼。(北斗鎮 每胎2,000元。田中鎮 每胎3,000元。社頭鄉 每胎3000元、雙胞胎以上按新生兒數增給。伸港鄉、大村鄉、芬園鄉、花壇鄉、福興鄉、秀水鄉每胎5,000元。彰化市 每胎補助5,000元、雙胞10,000元、3胞30,000元、4胞胎以上100,000元。和美鎮每胎5,000元、2胞胎10,000元、3胞胎20,000元。員林鎮 每胎6,000元、雙胞胎補助12,000元,以此類推。線西鄉 每胎5,000元、雙胞胎補助10,000元、3胞胎補助20,000元,4胞胎以上補助60,000元。溪州鄉、埔鹽鄉每胎6,000元。鹿港鎮 每胎6,600元。竹塘鄉 每胎10,000元,依胎數補助)
注意事項:
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新生兒父母無法親自辦理時,可以請被委託人攜帶委託書及申請人身分證辦理。
承辦單位:
彰化縣社會處婦女福利及性別平等科
電話:
04-7532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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