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稱:
- 生育補助 - 苗栗縣
- 地區:
- 苗栗縣
- 時間:
- 101年1月1日
- 資格:
- 一、父母之一方於新生兒出生當日已設籍本縣達一年以上。
二、完成新生兒戶籍出生登記為本縣縣民者。
三、應於新生兒出生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申請,逾期未申請視為放棄權利。 - 內容:
- 每1胎第1年補助10,000元,第2年至第4年每年補助8,000元,部分鄉鎮另有補助(三灣鄉 1、2胎單胎者2,000元,第3胎起單胎5,000元。三義鄉 每胎補助2,000元)
- 注意事項:
- 一、出生證明書。
二、父母身分證、印章;委託辦理者另備受委託人身分證、印章。
三、戶口名簿。
四、若生育對象為外籍配偶者,請攜帶居留證。
五、檢附郵局存款簿。 - 網址:
- http://www.miaoli.gov.tw/miaoli_household/normalContent.php?frontTitleMenuID=2672&forewordID=171878&forewordID=171878&secureChk=8ec33b8e2e8c7431764c1bb7309b8775
- 承辦單位:
- 請洽戶籍所在地公所社會課
- 電話:
- 037-324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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