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生育補助 - 台北市
地區:
台北市
時間:
100年1月1日起
資格:
100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新生兒,新生兒出生時父或母其中一方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1年以上,且申請時仍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並於新生兒出生後60日內至本市新生兒設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時一併申請。
內容:
每胎2萬元生育獎勵金
注意事項:
申請書及新生兒母親金融機構存摺(影本)。委託他人辦理,受託人應攜帶身分證、印章及委託書辦理。
承辦單位:
台北市民政局
電話:
1999*6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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