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國民保險生育給付
地區:
全台
時間:
100年7月1日起
資格:
國民年金加保期間分娩或早產的女性被保險人
內容:
按國民年金月投保金額(目前為17,280元)一次發給1個月生育給付,依比例增給。
(生育給付必須在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之日起的5年內提出申請,如果超過5年後才提出申請,因為已經超過申請期限,勞保局會核定不予給付。)
注意事項:
(1) 「國民年金生育給付申請書」─填妥各項資料、地址,以及匯入帳戶(金融機構帳戶或郵局帳戶請選擇一項勾填,勾選金融機構帳戶者必須是國內的帳戶),並在指定欄位黏貼好要入帳的存簿封面(要有戶名及帳號)影本。 (申請書也可以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櫃台索取)
(2) 嬰兒出生證明書─出生證明書應載明產婦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號等基本資料。
(3) 如果是早產或死產,必須檢附醫療院所或領有執業執照的醫師、助產人員所出具的證明書─證明書上應載明產婦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號等基本資料,以及早產(死產)日期、胎兒妊娠週數或嬰兒體重或最終月經日期。
(4) 已辦理出生登記者,得免附上述(2)或(3)之證明文件。
承辦單位: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電話:
41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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