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中低收入戶短期生活扶助
資格:
符合中低收入戶資格之家庭
內容:
以現金給付為主,補助期間為三個月到六個月之間為原則;必要時得以延長,以三個月為限。
(1) 現金給付:每戶每月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三千元。
(2) 實物給付:維持家庭基本生活必要者為限。
承辦單位:
請洽戶籍所在地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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