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留學貸款
資格:
公私立大專校院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且領有證明文件,出國全時修讀符合本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碩、博士學位,並符合下列要件之一者:
(1) 留學生家庭年收入數額為新臺幣一百四十五萬元以下。
(2) 留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姊妹有二人以上出國留學。
內容:
修讀碩士學位者,貸款總額度為新臺幣一百萬元,修讀博士學位者,貸款總額度為新臺幣二百萬元。如需申請請洽臺灣銀行、玉山銀行、合作金庫銀行、臺灣土地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台北富邦銀行等七家銀行。
承辦單位:
教育部
電話:
(02)7736-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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